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武穴师范副校长干小平,伙同刊江派出所董老二等三人将大法弟子方天明(师范教师)骗至崔家山行政拘留所,并强加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实际上是骗至那儿办的所谓“法制教育班”(洗脑班)强化洗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