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轮功开始后,凤山镇供销社受“六一零”及公安指使非法没收大法弟子周艳宜的身份证,三、四年后才归还。同时,二主任李国志、王秀锋经常监视干扰周的正常生活。在周被非法关押时,她所在供销社邪党书记邓国辉到一看守所逼迫她写辞职报告。就因为她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她丈夫受处分,她被解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