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女子劳教所副所长江桂莲和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陈大队长,从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对大法弟子采用“连环加期”的办法,强行延长非法关押的时间。具体是:大法弟子不配合、不参加奴役劳动一天,加期一天;再不参加,再加期一天…。还有不穿劳教所服、不出操、不看污蔑大法的录像电视等均进行累计加期,最多加至一年。这样原定劳教一年就变成劳教两年;原定劳教两年就变成劳教三年。大法弟子薛朝晖在被加期133天的情况下,本应4月中旬解除非法关押,现在又被加期,就是这个“连环加期”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