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年「七﹒二零」以来,与副书记郑朝栋连手紧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其辖区内的石素美、黄美玲等法轮功人士进行上门骚扰,威胁,刁难,动辄上报公安拘留。后因受贿罪被判十年以上重刑,在福建省漳州监狱已服刑多年。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五,通北派出所庄健民(可能是副所长)、片警王清德到石素美家宣布大法弟子石素美她已被监视居住,从即日起不能走出自家门坎半步,说是“上面”的决定。
早在“监居”前,原通北办事处书记沈松青、副书记郑朝栋就经常带领一帮人到石素美家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