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1日晚十点左右,大观派出所三四个警察、五华国保大队的练学腾来李培高家里,练学腾到李培高家里后就假装让李培高教他炼功把他拉进卧室,外面的警察就开始打电话,又叫来10多个警察,抢走了他家里法轮大法书籍十多本、他的电脑(价值一万四千多元)、打印机两台、切纸刀两把、电子书一个、移动硬盘一个以及《九评共产党》等。这些警察非法在他家抄了一个多小时,就将他劫持到大观派出所,一个姓马的警察和练学腾对他非法审讯到深夜,凌晨五点多钟将他送到昆明市五华看守所。昆明市检察院〔2008〕昆检刑诉字第865号起诉书,检察员巫琳非法对他起诉,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6号判决书对他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杨捷,代理审判员李锬,书记员段云萍。
2009年1月8日,在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没有通知任何一个家属,当江润麟指问他们这是在秘密审判时,审判者杨晓萍竟然指着屋顶亮着的灯说:“灯都亮着,怎么叫秘密?”2月,江润麟被告知判刑四年,何秀芬三年,杨德英三年。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事判决书(2009)昆刑一初字第27号,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李锬,杨捷,书记员:段云萍。第二天,江润麟们提出上诉,公检法其间没有做任何再调查,就在6月1日早上10点过,直接送了高院裁定书,云南省高级法院刑事裁定书(2009)云高刑终字第429号,审判长杨海波,审判员王涛,代理审判员王振际,书记员包媛萍。中午2点过就匆匆送到了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2009年6月,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对郭玲秘密开庭,审判长是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是李锬、钟彦君,书记员段云萍,当年八月,郭玲收到了对她非法判刑四年的刑事判决书(二零零九)昆刑一初字第一百一十七号。
2009年10月12日,昆明市中级法院法官到晋宁县法院对李文波非法开庭。整个开庭过程草草走过场后,就又将李文波送回了看守所。当天法庭的旁听席上一个人都没有,也没有亲属,李文波家离晋宁县法院走路五分钟,肯定是没有通知家属的秘密开庭。之后,李文波收到了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57号判决,非法判刑五年。李文波不签字,因此没有给判决书。这次审判长是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是杨捷,李锬,书记员段云萍。
昆明市中级法院于2009年11月19日上午8:30分对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四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面对大法弟子当庭讲真相及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法庭当庭未做出宣判。2009年11月30日,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81号刑事判决书,捏造证据,强加罪名,非法对凌莉判刑五年,对其他三位大法弟子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分别被判刑三年,张秀英与王勇监外执行。此次判决的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李锬,杨捷;书记员:段云萍;昆明市检察院的公诉人:朱林。
2009年7月20日,昆明市中院对法轮功学员耿淑华和董志昆非法开庭,没有通知家属,完全是秘密开庭。九月中旬,耿淑华接到(二零零九)昆刑一初字第一百三十一号刑事判决书,审判长朱正渝,代理审判员李锬、杨捷,书记员段云萍。对耿淑华非法判刑一年半,董志昆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