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52462
中文姓名:
李云兵
姓名拼音:
Li Yunb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昆明市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云南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员。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五日,王琼华被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分局非法抓捕,后转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2002年6月21日昆明市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昆公经文保字(2002)号逮捕通知书)。昆明市中级法院(2003)昆刑一初字第45号刑事判决书对王琼华非法判刑三年。
公诉人李云兵(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责任人之一。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昆明市法院违反法律法规,打着公开开庭审理韩震坤他们夫妇的幌子,却不让人参加旁听,一些亲属和大法弟子到庭外关注审理情况,却被各个区的国保大队公安骚扰,并非法录相。昆明市中级伪法院非法判韩震昆七年,后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第十二监区12队5组。

昆明市中级伪法院公诉人李云兵,审判长张兆龙,代理审判员唐勇、徐建斌,开庭当日在法庭上多次打断受害人讲话、禁止受害人的自我辩护、多次打断、最后竟终止律师的辩护。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昆明市中级法院第五法庭对谭玲芳秘密非法开庭,没有通知她家人,没有法律程序。审判长:朱正渝,审判员:唐勇,代理审判员:徐建斌,书记员:段云平;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员:李云兵以公诉员出庭,公诉。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中共人员操控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图谋迫害已被非法关押了大半年的原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叶保福、杨明清及叶茂一家三口,和云南国防技术学校教师苏昆、张晓丹夫妇。

上午十点,叶保福一家在昆明市中院的21庭开庭,法庭非常的小,只有十平方米左右,在场的有四位法警,只有一个亲属坐在旁听席上,本次开庭的审判长是杨洁,审判员李兴虎、李士超。首先由昆明市检察院两名公诉人唐雅琴和李云兵宣读所谓的起诉书,非法罗织各种无端的罪名,遭到辩护律师的一一驳斥。三位律师同时在场,为叶保福、杨明清、叶茂一家三口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昆明“610”操控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昆明市检察院两名公诉人唐雅琴和李云兵宣读所谓的起诉书,罗织各种无端的罪名,遭到辩护律师的一一驳斥。

叶保福、杨明清、叶茂一家三口在法庭充分展现了法轮功学员救度众生的慈悲胸怀,他们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人能明白真相得救。杨明清在她的辩护词中写道:“法轮功修炼真善忍,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拥有法轮功书籍和所有宣传品合法。”她最后写道,“世上的每一个人,每一个生命,包括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每一个人都是大法弟子救度的对像,对参与迫害的每一个人,我没有怨气,也没有仇恨。只是希望你们能早日明白真相,少干一件迫害法轮功的事,就是为自己進入未来多一份希望。”

叶保福在法庭上讲述了自己被非法关押在五华看守所时,通过法轮大法的法理感化了一位死刑犯的故事。这位死刑犯在看守所里对人生失去了一切希望,万念俱灰,因此采取极端暴力的方式和包括看守所警察在内的所有人发生冲突,甚至萌生了要杀害看守所警察的念头,连看守所都无法管制他,叶保福主动申请和他在一个监室,用自己在大法中修炼的亲身体会,使那个死刑犯明白了生命的意义。他在临刑前给叶保福写了一封信,说自己如果早一点知道法轮大法就不会干出犯罪的事。他让叶保福在法庭上将这封信拿给在场的所有人看。

其实审判长杨捷、代理审判员李世超、李兴虎都明白叶保福无罪,但是他们仍然非法判叶保福六年,杨明清和叶茂各四年徒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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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亲友控告元凶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21/云南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亲友控告元凶江泽民-312715.html
在法庭上洪扬法轮大法的美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4/在法庭上洪扬法轮大法的美好-268139.html
云南风雨十二年(七)--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7/云南风雨十二年-七--249973.html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案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0/21851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