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53113
中文姓名:
陈德芳
姓名拼音:
?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钢花新村121社区居委会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钢花新村121社区居委会书记

2000年11月26日中午,大约一点半钟,钢花新村121社区居委会书记陈德芳(此人是被迫参与的)和片警陈某某到王菊仙家,说有点事要王菊仙到居委会去一下。王菊仙问什么事?她们说去一下就回来。在居委会坐了大约10分钟,110车来了,将王菊仙绑架上车,先送到钢花派出所。过了一会又由政保主任李慧安和副所长王保五,将王菊仙和另一位老学员一起送到青山区老法庭洗脑班。

王菊仙一直被关在那,不许与外界接触,每天24小时白天黑夜都有警察和其它单位派来的人守着,天天洗脑,个别谈话,集体训话,所谓的“学习帮助”,放洗脑电视录相等等。王菊仙在这里被强迫交伙食费480元。

2001年元月12日,因要过年了。王菊仙丈夫多次去钢花派出所要人,他们硬要交所谓的保证金2000元,才肯放人。王菊仙丈夫没办法,只好将单位刚发的2000元过年的钱给了。副所长王保五当时还要王菊仙丈夫写交条。王菊仙丈夫说:“哪有这个理,是你向我要钱,应该你写收条给我,我没有写交条这一说。”王菊仙丈夫要治保主任也应该签字。无奈下,他们只好签了名,盖了章。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武汉蔡静玲、王菊仙、陈月凤遭受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3/221460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