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永陶负责政法、维稳和信访联席会议工作,主持市委政法委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检察院、610办工作。
2003年2月至2006年12月乌永陶任宝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6年12月至2011年04月,任宝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 ;2011年04月至2013年01月,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乌永陶上任宝鸡市政法委书记期间不惜余力的组织宝鸡市各级610、公检法参与迫害致死的宝鸡法轮功学员就有8人,被劳教、判刑的宝鸡法轮功学员达108人,受到迫害的宝鸡法轮功学员就更多。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零一八年三月,任陕西省司法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任厅长期间,乌永陶纵容、支持了陕西省女子监狱、渭南监狱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残酷迫害,造成严重后果。
乌永陶任陕西省司法厅厅长期间,最少有 4名法轮功学员因在监狱、劳教所被迫害而致死。其中:熊纪玉在女子监狱里被迫害的奄奄一息时,被亲属接出死在回家路上,其他3人也在从狱、所出来后先后离世。
乌永陶任司法厅厅长的五年期间 ,在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中最少有16人(其中:女子监狱 7人,渭南监狱9人),有 77 人次遭受了 22种酷刑的摧残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