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徐凤柳被繁昌县国保大队警察万浦建伙同其手下从家中强行绑架,并抢走了私人物品如电视、计算机、打印机、便携VCD(两个)、MP3等,另外还有大法书、师尊的法像。
万浦建打电话又叫来了很多警察,四、五个人拉胳膊、抬腿将徐凤柳塞进警车,关进县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徐凤柳被繁昌县国保大队万浦建(音)伙同其手下从家中强行绑架,同时被非法抄家,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安徽省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时间为七百六十天。
徐凤柳至今都没有明白:我一个平民百姓怎么能够破坏法律实施?又有哪一条法律被我破坏没有得到实施?利用的是哪个组织?组织形式是什么样的?我在其组织中担任何种职位?又是如何利用该组织的?如果这些都是虚构的,那么是谁在歪曲法律陷害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