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湖南郴州市「六一零办」(中共专门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操纵郴州市国安局、公安局、北湖区「六一零办」及公安分局、苏仙区「六一零办」及公安分局等对廖松林一家实施暴力绑架。继而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以「郴北检刑诉字(2008)第172号起诉书」公然诬陷廖氏父子帮民众按装新唐人卫视天线是「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三点五十分,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对廖父子非法开庭,庭上没有宣布结果。过后法院刑事判决书「(2008)郴北刑诉初字第227号」分别非法判廖父子四年、三年半刑期,投入湖南常德津市监狱七监区和一监区继续关押迫害。
《郴州日报》通讯员胡永庆、郭芳还对此案作歪曲报导,诬陷法轮功学员,欺骗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