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份迫害法轮功开始后,丁晓光秉承恶党旨意,无论是在派出所工作期间还是在一科工作期间,仇视大法,仇视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抄家大打出手,送劳教等进行各种迫害。二零零八年七月上旬,对周红梅、朱游山、柳玉红、范长英,张秋莲等多位法轮功学员的批捕和非法判刑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