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十月五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一大队大队长李英,挑动劳教人员批斗王美玲,对参加批斗的劳教人员宋丽丽、郑树兰各给四十分的奖分(奖分数可减刑期),晚上召开了三百多人的批斗大会,所部来了许多警察,护卫队也来了,队长李英在大会上诽谤法轮大法,并诬陷王美玲。这时王美玲刚站起来反驳,立即被五、六个事先安排好的劳教人员掐着脖子、拽着手,连拉带拖的关进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