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之前,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带班狱警李某对王美玲及家人说:“百日安全活动”完就放王美玲回家。可在开百安总结会之前,队长李弘把王美玲叫去办公室说:“不放你,你还有加期。”王美玲说:“做好人遭迫害,到期不放,还要加期,天理不容。”在劳教所开所谓的百安总结会时,王美玲高呼:“法轮大法好!迫害法轮大法天地不容!”她又遭劳教所非法加期二十天。李弘下令再一次把王美玲关入禁闭室,在禁闭室中,恶徒钱文锦打王美玲的耳光,将王美玲睡的棉絮用水泼湿。王美玲从禁闭室出来时已是瘦得脱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