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66747
中文姓名:
李弘
姓名拼音:
Li 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昆明市郊区大板桥,对外谎称“引晟学校”
邮编:650211
区号:0871
传真:7337274
所长:郁晓南 办公室电话:0871-7337289、手机:13099416601
政委:谭念萍 办公室电话:0871-7337382、手机:13099415617
副所长:魏风玲 办公室电话:0871-7337271、手机:13099416607
副所长:张海燕 办公室电话:0871-7337081、手机:13888494640
纪委书记:李雪梅 办公室电话:0871-7337204、手机:13013309115
办公室主任:李发军 办公室电话:0871-7337381、手机:13577153853
办公室副主任:张海鸥 办公室电话:0871-7337381、手机:1309941666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恶警。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日之前,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带班狱警李某对王美玲及家人说:“百日安全活动”完就放王美玲回家。可在开百安总结会之前,队长李弘把王美玲叫去办公室说:“不放你,你还有加期。”王美玲说:“做好人遭迫害,到期不放,还要加期,天理不容。”在劳教所开所谓的百安总结会时,王美玲高呼:“法轮大法好!迫害法轮大法天地不容!”她又遭劳教所非法加期二十天。李弘下令再一次把王美玲关入禁闭室,在禁闭室中,恶徒钱文锦打王美玲的耳光,将王美玲睡的棉絮用水泼湿。王美玲从禁闭室出来时已是瘦得脱形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9/同遭非法劳教-云南楚雄州母女俩控告江泽民-329665.html
云南楚雄市退休职工王美玲被非法判刑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13/云南楚雄市退休职工王美玲被非法判刑-24239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