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六月,张凤琴、吕荣芳、张青、陆桂华、苏泽生五位大法学员先后被绑架、抄家,家中的私人财物,如大法书籍、计算机、打印机等被抢劫,随后以莫须有的罪名对他们五位非法判刑一至五年:张凤琴五年;吕荣芳四年;张青三年;陆桂华和苏泽生各一年。
这是自一九九九年720以来普洱大法弟子被迫害最严重的一次。直接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与责任人有:时任普洱县公安局局长的张洪锋、副局长刘某某(女),国保大队大队长郑永林及卢忠林、张金才、岳利红、苏建新、梁小江、严俊文、解建华、徐娟等,「610」头目畲娅、祁斌;
普洱县检察院李光元、许灿梅,思茅中院刘卫东、米思哲、蓝洪、王留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