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中旬高惠仙拿到昆明市中级法院(2007)昆刑一初字第155号刑事判决书后,上诉,云南省高级法院不给重新开庭审理,下达(2007)云高刑终字第1468号刑事裁定书仍维持邪恶的原判。参与迫害的是,审判长李凤朝,代理审判员梵丽英、孔睿,书记员张琨。
2009年3月17日,江润麟父亲被非法判刑1年半,母亲被非法判刑6年,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事判决书(2009)昆刑一初字第22号,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杨捷,钟彦君,书记员:段云萍。后父母提出上诉,2009年5月5日,云南省高级法院刑事裁定书(2009)云高刑终字第659号维持原判,审判长:李风朝;代理审判员:梵丽英,丁万虎;书记员:李霞。
2010年4月27日,云南省高级法院(2010)云高刑终字第664号刑事裁定书依然维持邪恶的原判,审判长李凤朝,代理审判员梵丽英、丁万虎,书霞记员李。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2012)昆刑一初字第186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王汇真判刑五年,蔡文慧三年,审判长:杨捷,代理审判员:李世超、李兴虎,书记员:金坤。判决书中诬陷王汇真和蔡文慧被非法抓捕的当日,俩人正在家中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西山区国保大队将捏造的事实作为依据却被法官杨捷引用,对真相故意视而不见。同时,还以王汇真和蔡文慧之前被非法判刑的经历作为对她俩重判的理由,王汇真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刚结束四年冤狱回家,蔡文慧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九日被非法抓捕,后被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一年二月九日回家。
蔡文慧不服,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云南省高级法院(2013)云高刑终字第389号刑事裁定书依然维持邪恶的原判,审判长:梅育,审判员:李凤朝,代理审判员:席占涛,书记员:冯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