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和彦辉驾驶越野车由临沧往祥云方向行驶,行至祥临公路K35+900m处,与对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何伦军、女儿何玉琳当场死亡,妻子张天香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部门认定驾驶人和彦辉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部门作出了对其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