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中午有人在外叫门,桂春丽开门后,被首先闯入的两个男人按倒在地,其中一个是陈刚,然后十几个人开始非法抄家,抢走《明慧周刊》、真相年历、护身符、墨水、纸、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移动DVD、迷你小音箱、手机四部、空白光碟、A4纸、笔记本以及小孩玩游戏的七寸平板电脑等私人物品,企图抢走现金八万元,后来在丈夫的坚持下才没被抢,玉带路派出所、红塔分局、六一零办公室三个部门的人员,侯玉(音)、何晓玉、陈刚、杜忠荣、朱家勇、胡锦程、唐玉琼(音)等十几个人,当着大法弟子桂春丽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面前行恶迫害,致使孩子精神受到很大的刺激。
侯玉(音)、陈刚、朱家勇等到看守所给桂春丽签延期,桂春丽告诉他们善恶有报是天理,他们用伪装善的一面找桂春丽谈,回来后才知道,家人坚持到国保局去要人,他们要丈夫和父亲签所谓的保证,而不告诉处理结果,给桂春丽看的是取保候审。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上午国保局副队长何晓沛电话通知大法弟子桂春丽丈夫找桂春丽谈话,丈夫再一次配合邪恶,把桂春丽送到了红塔区公安分局,何晓沛、师坤明(队长)逼问桂春丽东西的来源,桂春丽说身体不好没精力谈。自从迫害发生后,身体虚弱,每天只能步行,还只能走一会。他们不理,强行让侯玉带桂春丽去审讯室,由于身体抖得坐不住只能趴在桌子上,没法谈,电话告知何晓沛说下午两点再谈,让丈夫领桂春丽回家。下午二点,丈夫再一次把桂春丽从床上拖起来要去,最后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