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非法庭审从九点开始,至十点左右结束,以审判长汪爱珍为首的所谓法庭,无视律师的合法性质疑,最后以所谓“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罪”非法判处侯钧杰有期徒刑三年。
上海市青浦区法院欲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上午9点15分在第一法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叶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