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4
编号:
E000074210
中文姓名:
龚太权
姓名拼音:
Gong Taiqu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麻豪口镇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余开菊在麻豪口向世人讲真相救人时遭麻豪口派出所吴忠斌、龚太权绑架,非法关押在公安县看守所。吴忠斌、龚太权下劳教迫害书未得逞,十天后“六﹒一零”谢峰将余开菊劫持到武汉板桥村洗脑班迫害五十天。对余开菊殴打、点穴位,长时间罚站、不准吃饭,不准睡觉、不准喝水、不准上厕所及威逼、恐吓等残酷迫害,逼迫余开菊“转化”,使余开菊身心受到极大摧残。被迫害六十一天回家后,“六﹒一零”、国保大队又在余开菊家非法抄家,抢走硬盘一块,二十几本大法书籍,还有一些耗材。麻豪口派出所还抢走余开菊的包至今不给,包里有几十元钱和手机等物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公安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18/湖北公安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事实-26417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