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74354
中文姓名:
李坤华
姓名拼音:
Li Kunhua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宾川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宾川县公安局电话:0872-7142983
宾川县法院0872-7140171
宾川县检察院0872-7142076
迫害事实:
宾川县国保大队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宾川县六一零和国保大队伙同桥殿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刘国花女士,一直将她非法关押在宾川县看守所;宾川县法院图谋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早上八点半开庭,图谋进一步迫害刘国花。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四点,宾川县桥殿镇派出所警察无故绑架了刘国花,当天六点宾川县六一零和国保大队共十多人(宾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杨瑜、宾川县六一零张建阳、国保警察向永祥、李坤华、李艳萍)到刘国花家非法抄家,抢劫走了李洪志师父法像两幅、法轮大法书籍、真善忍刺绣一幅、光盘盒一百多个、护身符四百多个、mp3一个、音箱两个。抄家的时候,刘国花本人没有在场,之后宾川县国保大队将她带到国保非法关押了一夜,第二天送到宾川县看守所。七月二十五日,宾川县国保大队给了刘国花家人一份拘留通知书。


八月三十一日,宾川县国保大队警察李艳萍电话通知刘国花的儿子邹永峰去国保大队拿所谓的“逮捕通知书”。家人为刘国花请了律师,律师九月三日早上八点多去宾川县看守所没有能见到刘国花,紧接着律师就去了宾川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找到警察李艳丽,国保大队警察互相推诿,最终经办人李艳萍、国保警察向永祥(警号043926)、督察彭桂兴(警号043914)、刘政委都在场,说:“请示了,还是不能见刘国花本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农妇遭庭审迫害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8/云南农妇遭庭审迫害-律师要求无罪释放-268305.html
云南警察劫持刘国花半年 法院图谋开庭陷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28/云南警察劫持刘国花半年-法院图谋开庭陷害-267077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