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74471
中文姓名:
刘红
姓名拼音:
Liu 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永仁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云南楚雄市法院审判员。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楚刑初字第351号判决书非法对刘枝萍、邓丽华判刑四年,对白龙军判刑三年,审判长是文美惠,审判员是刘红、李华美,书记员是李浩东。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2年云南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综述(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9/2012年云南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综述(上)-26752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