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一大早,叶保福、杨明清、叶茂在家中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五华区看守所。之后昆明市检察院非法对他们三人提起起诉。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2012)昆刑一初字第186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王汇真判刑五年,蔡文慧三年,审判长:杨捷,代理审判员:李世超、李兴虎,书记员:金坤。判决书中诬陷王汇真和蔡文慧被非法抓捕的当日,俩人正在家中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西山区国保大队将捏造的事实作为依据却被法官杨捷引用,对真相故意视而不见。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昆明“610”操控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昆明市检察院两名公诉人唐雅琴和李云兵宣读所谓的起诉书,罗织各种无端的罪名,遭到辩护律师的一一驳斥。
叶保福、杨明清、叶茂一家三口在法庭充分展现了法轮功学员救度众生的慈悲胸怀,他们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人能明白真相得救。杨明清在她的辩护词中写道:“法轮功修炼真善忍,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拥有法轮功书籍和所有宣传品合法。”她最后写道,“世上的每一个人,每一个生命,包括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每一个人都是大法弟子救度的对像,对参与迫害的每一个人,我没有怨气,也没有仇恨。只是希望你们能早日明白真相,少干一件迫害法轮功的事,就是为自己進入未来多一份希望。”
叶保福在法庭上讲述了自己被非法关押在五华看守所时,通过法轮大法的法理感化了一位死刑犯的故事。这位死刑犯在看守所里对人生失去了一切希望,万念俱灰,因此采取极端暴力的方式和包括看守所警察在内的所有人发生冲突,甚至萌生了要杀害看守所警察的念头,连看守所都无法管制他,叶保福主动申请和他在一个监室,用自己在大法中修炼的亲身体会,使那个死刑犯明白了生命的意义。他在临刑前给叶保福写了一封信,说自己如果早一点知道法轮大法就不会干出犯罪的事。他让叶保福在法庭上将这封信拿给在场的所有人看。
其实审判长杨捷、代理审判员李世超、李兴虎都明白叶保福无罪,但是他们仍然非法判叶保福六年,杨明清和叶茂各四年徒刑
近日(二零一三年九月),昆明市中院通知苏昆和张晓丹的父母到法院去取判决书,苏昆的母亲接到了(2012)昆刑一初字第19号刑事判决书。中共法院在明知苏昆和张晓丹无罪的情况下,面对他们夫妇修炼法轮功身心获益的美好事实,以及家属、律师的无罪辩护,审判长杨捷、代理审判员李世超、李兴虎仍然枉判苏昆六年、张晓丹四年。面对非法判决,苏昆、张晓丹夫妇已经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