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74724
中文姓名:
李士超
姓名拼音:
Li Shichao
性别:
职务职称:
审判员
工作单位名称:
昆明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昆明市中级法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85号
邮编:650238
电话:0871-64096501
传真:0871-64572985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71-64096144
院长:尹波
副院长:王锋、付永江、赵锐
为昆明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立案一庭庭长:杨晓萍
政治部副主任:刘欣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昆明市中级法院审判员。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一大早,叶保福、杨明清、叶茂在家中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五华区看守所。之后昆明市检察院非法对他们三人提起起诉。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2012)昆刑一初字第186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王汇真判刑五年,蔡文慧三年,审判长:杨捷,代理审判员:李世超、李兴虎,书记员:金坤。判决书中诬陷王汇真和蔡文慧被非法抓捕的当日,俩人正在家中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西山区国保大队将捏造的事实作为依据却被法官杨捷引用,对真相故意视而不见。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昆明“610”操控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昆明市检察院两名公诉人唐雅琴和李云兵宣读所谓的起诉书,罗织各种无端的罪名,遭到辩护律师的一一驳斥。

叶保福、杨明清、叶茂一家三口在法庭充分展现了法轮功学员救度众生的慈悲胸怀,他们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人能明白真相得救。杨明清在她的辩护词中写道:“法轮功修炼真善忍,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拥有法轮功书籍和所有宣传品合法。”她最后写道,“世上的每一个人,每一个生命,包括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每一个人都是大法弟子救度的对像,对参与迫害的每一个人,我没有怨气,也没有仇恨。只是希望你们能早日明白真相,少干一件迫害法轮功的事,就是为自己進入未来多一份希望。”

叶保福在法庭上讲述了自己被非法关押在五华看守所时,通过法轮大法的法理感化了一位死刑犯的故事。这位死刑犯在看守所里对人生失去了一切希望,万念俱灰,因此采取极端暴力的方式和包括看守所警察在内的所有人发生冲突,甚至萌生了要杀害看守所警察的念头,连看守所都无法管制他,叶保福主动申请和他在一个监室,用自己在大法中修炼的亲身体会,使那个死刑犯明白了生命的意义。他在临刑前给叶保福写了一封信,说自己如果早一点知道法轮大法就不会干出犯罪的事。他让叶保福在法庭上将这封信拿给在场的所有人看。

其实审判长杨捷、代理审判员李世超、李兴虎都明白叶保福无罪,但是他们仍然非法判叶保福六年,杨明清和叶茂各四年徒刑

近日(二零一三年九月),昆明市中院通知苏昆和张晓丹的父母到法院去取判决书,苏昆的母亲接到了(2012)昆刑一初字第19号刑事判决书。中共法院在明知苏昆和张晓丹无罪的情况下,面对他们夫妇修炼法轮功身心获益的美好事实,以及家属、律师的无罪辩护,审判长杨捷、代理审判员李世超、李兴虎仍然枉判苏昆六年、张晓丹四年。面对非法判决,苏昆、张晓丹夫妇已经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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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7/遭15年冤狱-昆明王汇真出狱后仍被抄家骚扰-408691.html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昆明市中级法院历年对至少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376495.html
云南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亲友控告元凶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21/云南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亲友控告元凶江泽民-312715.html
为他人安装电脑系统 计算机教师和妻子被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12/为他人安装电脑系统-计算机教师和妻子被非法判刑-279422.html
在法庭上洪扬法轮大法的美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4/在法庭上洪扬法轮大法的美好-26813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