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2000年初,李治初申请赴美探亲(当时需要单位审核、批准,证明本人无严重的政治、经济问题)。省体育局保卫处副处长孙志超找李治初谈话,第一句话就说:“请你不要加害于我,我年轻,孩子还小……你是炼了法轮功吧?告诉你,你们的名字早已上网备案,别说去美国,就是离开昆明,若犯了点什么事,我都担待不起……。”连出国探亲的公民权利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