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李文英回云南省牟定县老家看望父亲。二十三日,李文英给隔壁的叔叔讲真相并赠送《九评共产党》,没想到被举报到牟定县“610”。二十四日下午,牟定县公安局政保大队队长姓普带着三、四个人,以及牟定县“610”、政法委来到她父亲家,要抄家,拿出搜查证晃了一下,就开始翻箱倒柜。抄家后李文英被戴上手铐,拉到牟定县公安局。姓普的大队长及其他几人轮流对她非法审讯。第二天把她劫持到楚雄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六月份,牟定县法院到楚雄对李文英非法开庭,枉判她五年。当时牟定县检察院的公诉人叫李建科,审判长姓彭,审判员叫宋一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