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78804
中文姓名:
唐明生
姓名拼音:
Táng Míng Shē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昆明市布鞋厂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昆明市布鞋厂厂长。

二零零零年七二零前的一天下午四点多,莲华派出所姓缪的警察打电话让张正春女士到派出所去一趟,之後被绑架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同被绑架来的有冯永秀、顾丽平母女。她们被绑架后的第二天,五华区610主任徐天武、莲华派出所姓缪的警察到看守所对她们非法审讯,非法关押二十八天。之後,五华区610主任徐天武、莲华派出所杨大兴(音)、五华防暴队的一个人以及厂长唐明生逼迫张正春女士去洗脑班,光天化日之下掐脖子、拽手强行送到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昆明市退休职工张正春女士自述被迫害经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26/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3年11月26日发表)-283030.html#13112523733-5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