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4
编号:
E000080421
中文姓名:
刘洪
姓名拼音:
Liu 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达贝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达贝派出所警察。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下午,昆明市东川区大法弟子李发珍去郭友芝家,准备集体读《转法轮》,她刚坐下,就被闯进来的警察绑架,当时她与陈桂珍、顾宗兰、郭友珍、唐维武被绑架到达贝派出所,才到达贝派出所就对她们非法搜身。警察还对他们分别审讯,刘洪、孙金华对她非法审讯,问她住在哪里,去(学法)了几次,还将她的七寸平板小电脑非法搜了。

在派出所警察要对她们抽血,她们不配合,就喊:“要抽血,是不是要活摘器官?”警察本想将唐维武送到看守所继续迫害,因体检不合格,阴谋未能得逞。

当晚一点多她打电话给她丈夫,派出所让她丈夫去签了取保候审的字,取保候审上写着随时传唤要随时到,落款是达贝派出所。第二天才让她回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昆明市东川区三位法轮功学员曾被绑架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3/昆明市东川区三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28996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