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86440
中文姓名:
郭丽艳
姓名拼音:
Guo Liy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科尔沁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通辽科尔沁区法院院长室0475-8233116
副院长室0475-8232868
办公室0475-8232868
执行庭0475-8237061
民事庭0475- 8234927
民二庭0475-8234814
申诉庭0475-8232421
收发室0475-8261721
审判长 杨殿德
审判员 郭民13947504843
陪审员 朱金坪
书记员 齐傲飞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审判长。

2004年9月2日下午3点左右,法轮功学员周金鹏被610警察邵军一伙绑架,抄走价值人民币25,000元左右的设备。在绑架的整个过程中,以邵军为首的一群恶警在通辽市大庭广众之下对他疯狂施暴,大打出手。一位现场目击者说:一群警察把戴着背铐的周金鹏打倒在地上,用脚踩他的脸。

周金鹏被非法关押在通辽市河西看守所。

一天,狱警王喜臣冲着周金鹏说:“剃头!”周金鹏不剃,四个狱警,再加几个劳动号里的犯人,就把他按倒,王喜臣说:“给他剃一条子,他就老实了。”十几个人按着一个人,有个开鲁县的犯人张某某把周金鹏的头发全部剃光。

到了晚上,恶警邵军、王波二个人来到看守所,强行给周金鹏照像,周金鹏不从,邵军就使劲打周金鹏的嘴巴子,打的周金鹏耳朵嗡嗡响,当时周金鹏感到声音一下子就小了,王波也上来帮忙,帮助按压周金鹏,看守所的其它狱警都站在一边看热闹,谁也不来制止这恶行。邵军边打边说:“你还牛甚么牛?都定好了,七年。你就死在监狱吧!”法庭还没有开庭,宣判结果就出来了。可见,中共恶党的法律根本就形同儿戏,一切程序都是走过场。

果然,邪党的法院判周金鹏七年重刑。2005年2月3日开庭。法庭没有一个周金鹏的家人,都是穿着警服的人,地点在通辽市科区法院。那天,周金鹏为自己做了辩护。直接迫害人有:审判长:郭丽艳;审判员:郭卫民;张宝财;书记员:徐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通辽市周金鹏历经十年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2/内蒙古通辽市周金鹏历经十年迫害-25172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