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上七点,恶警林露、张志勤、宋玲(大队长),把王月叫到一个复式办公室里,关闭了门窗,三根电棍同时电她,逼她写「三书」。而且边打边骂。恶警们为了加剧痛苦,用毛巾沾水擦湿再电,电用完了再充,直到凌晨四点才让王月回到监室。第二天要继续逼王月写。并且要求包夹每顿只给她吃一两白饭,半个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