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嵩明县法轮功学员王菊珍、李晓玲、王正礼、毕金梅等人在昆明市寻甸县发送弘扬中华神传文化的神韵光盘时,发到寻甸县政法委书记桂明兴的手中,桂明兴打电话叫来寻甸县先锋派出所余俊楠、迟建国等恶警,将王菊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
八月十七日,寻甸县国保大队大队长马仲凯带寻甸县恶警,在嵩明县政法委副书记张应坤、嵩明县国保大队长李清峰、嵩明县国保大队恶警杨永健的带领下,到王菊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他们到法轮功学员王正礼家非法抄家时,是在家中无人在家的情况下破门而入的。马仲凯一伙先后在几位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走了刻录机、电脑、打印机,大法经书,大法护身符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