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90567
中文姓名:
王金龙
姓名拼音:
Wang Jinl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绍兴市610办公室
工作单位地址:
浙江紹興地區「610」在新昌縣梅渚鎮黃泥坎村梅渚波爾農莊辦洗腦班迫害新昌縣紹興市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大法弟子。

新昌县梅渚镇黄泥坎村梅渚波尔农庄代琴 13989569902
邮编: 312532
企业网址: www.xcny.net/nongye/com/boyang/index.asp
电子邮件:wangxilu@163.com  
地址:[绍兴]新昌县梅渚镇黄泥坎村
电话:05756451777.05756450389.05756450387
传真:05756450387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蔡新钢、徐竹芬夫妇二零一四年六月分别被上虞“610”国保恶警绑架,一直非法关押在上虞看守所,家里只剩下十四岁的女儿。家属几次去公安要人,公安政保科头目丁伟良指使警察用武力驱赶家属,导致徐竹芬的姐姐伤痕累累。

蔡新钢、徐竹芬夫妇被“610”国保构陷,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遭非法开庭。两位正义律师为他们作无罪辩护。主审法官曾几次打断律师的辩护发言,律师坚持辩护,义正辞严,终于使审判官无力回应,全场一片寂静。庭审最后草草收场。

蔡新钢、徐竹芬夫妇,家住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徐竹芬姐家。蔡新钢曾被非法判刑五年,徐竹芬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蔡新钢被上虞市“610”成员丁伟良(原公安局政保科长)、“610”头目王金龙等与绍兴恶警配合绑架至上虞看守所,恶徒们还非法抢走了电脑主机、笔记本、手机、钥匙等诸多私人财产。

六月三十日,徐竹芬因外出回家,去单位上班,却被丁伟良等人强行带走,徐竹芬的姐姐去派出所要人,恶警当面答应说一个月后“取保候审”放人,并骗取 了徐竹芬的姐姐在二人一个月拘留证上签字。蔡新钢已于八月二日被非法逮捕。

八月四日,家属去国保大队要人要东西,不法警察避而不见;打电话给丁伟良,说是出差在外,并不肯归还物品。八月八日左右,徐竹芬的姐姐接到国保大队长宋某的电话,要她在徐竹芬的逮捕证上签字,徐竹芬的姐姐这才明白原来自己受骗上当了。

自从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丁伟良、王金龙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上虞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判刑的都是他俩经手的,特别是丁伟良。

上虞区法轮功学员蔡新钢、徐竹芬夫妇,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在不公开庭审的情形下,被非法判七年二个月和三年半,正在上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31/被非法判刑-绍兴市蔡新钢、徐竹芬夫妇上诉-31336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