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4
编号:
E000092061
中文姓名:
龚进文
姓名拼音:
Gong Jinw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牛首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牛首派出所警察。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中午11点45分左右,成孝宝下班回家(家住五楼),刚走到二楼,就被早已等在那里的四个警察绑架。他们是牛首派出所的警察龚进文、李岩、警号为064302的警察、铁路自治大队分队长柴勤。

他们说要先搜家,成孝宝不配合,与他们论理,成孝宝问他们为啥搜家,他们说没有任何理由,就是要搜。这时楼栋邻居十几个人来到跟前,见证了这个事实。最后龚进文打电话,把等在家属院大门外的樊城公安国保大队警察李学军及牛首派出所女警刘深思喊上来,李学军抢走成孝宝身上的钥匙,强行搜家。他们把成孝宝拦在二楼。李学军、刘深思到成孝宝家抢走了大法书、《明慧周刊》、正见周刊、7460元现金等。然后几个人把成孝宝拖出大门,绑架到王寨派出所。这一切都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所为,大家都说他们是土匪,真正的土匪。

在王寨派出所里,由牛首派出所赵斌阳、龚进文录口供。成孝宝不配合,他们就非法拘留成孝宝15天,还强行把成孝宝弄到医院检查身体。15天后,成孝宝向他们索要搜去的东西,他们只退给了成孝宝6224元钱,其它都强行扣押。其中罚款1000元有发票,但经办人处没签字;医院检查身体100元,牛首派出所治安队长李岩说上报了;另外扣136元现金,没有发票,没有收据清单。他们说向上级领导汇报了,不用开清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省襄阳法轮功学员成孝宝被绑架纪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13/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19102.html#15111302259-88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