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4日,玉溪红塔区5名法轮功学员:普志明、邓翠萍、秦莉媛、李丽、李琼珍,在澄江被澄江及峨山国保警察绑架,9月1日被非法批捕。12月14日被峨山县检察院非法起诉,案件已移交峨山县法院,面临非法开庭。
按:起诉元凶江泽民于法有据,案内5位当事人的信仰自由是受宪法及法律保障的公民权益,应当无条件释放;本案相关司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胁持、批捕、起诉乃至庭审系属非法,是在执法犯法,爰以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