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97606
中文姓名:
张建宏
姓名拼音:
Zhang Jian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仓山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公安分局】
国保大队队长:雷美发13328460668
张建宏13705000374
近照:
家庭住址:
【福州市仓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朝阳路30号,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416110,区号:0591
投诉电话:0591-83413273
张建宏 13705000374
迫害事实:
福州市仓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

在福建省福州市打工的河北威县法轮功学员张国立,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午,在工作单位被福州市仓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雷美发、张建宏等警察绑架,警察抢走他身上的钥匙,闯到其住处,抢走大法书籍、两部手机,封膜机一台、切纸刀一把。张国立现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五月上旬,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张晶被仓山公安分局警察绑架。

公职人员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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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终身追责。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张晶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4/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64941.html#1853223740-6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5/河北威县张国立被福州市看守所劫持三月余-344728.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3/-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44588.html#1732223263-1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