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上海法轮功学员邱晓敏,因坚定信仰被静安法院冤判四年,勒索伍千元。从批捕起停发退休金。她上诉至中院。
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看守所通知家属邱晓敏上诉维持冤判。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承办法官:袁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