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27943
中文姓名:
白俊杰
姓名拼音:
Bai Junjie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淮滨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淮滨县法院:办公电话:(0376)7722708  (传真) (0376)7722879
陈锐   县法院院长  (0376)7723188   13937666616
陈浩     副院长      13903971286
伊伟     副院长  (0376)7723166   13903971976
方健     副院长  (0376)7723222   1360397650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淮滨县法院庭长。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九日上午,河南省淮滨县邪党操控法院对绑架的五位法轮大法修炼者刘继友、简文荣、吕红园、付凌云、王贺林以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扰乱公共社会秩序为罪名,分别非法判处王贺林有期徒刑六年,付凌云四年,吕红园三年,简文荣三年,刘继友二年。

五位大法修炼者分别上诉,淮滨县法院负责审理这起案件的庭长白俊杰对五位受害者讲:我们这是执行“中院”(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内部决定,上诉也没有用,同时软硬兼施逼迫他们撤消上诉。目前只有付凌云坚决递交了申诉状,并聘请了律师。

二零零九年,淮滨县法院对淮滨县法轮功学员王贺林、刘继如、尚秀荣、吕宏岩和潢川县法轮功学员付凌云进行具体非法判刑六年、二年、三年、三年、四年。法院参与者有审判长白俊杰、审判员王臻、陈本才、书记员蔡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淮滨县参与对王贺林等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人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203814.html#0971224413-7
河南淮滨县五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2/15266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