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48668
中文姓名:
蔡明康
姓名拼音:
Cai Mingk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浦东新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丁香路655号(近世纪大道)
邮编:200135
总机:021-50614567
国保电话:02150614567*45451 *45449 *45448
电话:02122045451
电话:02122045449
电话:02122045448
徐长华 局长
分管副局长 刘广明
国保处长 董国忠
国保:
王新
黄浩 13386280650
陆骁俊(电话:02122045403,13386281650)
杨华瑜
王思强 电话02150614567*62669
近照:
家庭住址:
浦东公安分局国保大队:021-50614567(总机)转国保4科
迫害事实:
上海浦东公安分局国保四处的警察。

2008年6月4日,大法弟子杨金淼在浦东区洋泾西镇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洋泾街道夜防队的翁芝扣举报。浦东洋泾派出所恶警将杨金淼劫持到派出所,恶警陈国荣、沈小平、倪华等随后在陈天山、路爱宝、沈洪的授意下,对杨金淼的住宅进行非法查抄。在非法查抄过程中恶警不知从哪里找来叫李品琪和姚智勇的俩人做所谓的见证人。

当时,在家中的杨海燕、杨海蓉姐妹一同被恶警们劫持到洋泾派出所。浦东公安分局国保四处的恶警俞卉、周伟卿、张煜、陆骁俊、薛振忠、陈建华、张颖、黄魏、蔡明康、黄浩、李薇蔚(音)对父女三人连夜进行所谓审讯逼问,后将三人劫持到浦东新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上海杨金淼一家三口被绑架、两人被诬判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9/3/20764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