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金花是一名小学老师,小教一级,一九八五年高中毕业后在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红光农场当老师,到二零零零年时的教龄是十五年,工资是七百元左右右。一九九七年六月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
二零零零年五月,在郭金花自家的院子里炼功,被不明真相的老师邹渊和欧阳杰辉举报给当时的中学校长赵勋。赵勋报告给麦盖提教育局的局长裴成玉。赵勋伙同裴成玉问她炼功的情况,郭金花就说了一句真话:我炼了法轮功了。他们就把她的工作停了。当年八月就把她开除了。当时郭金花丈夫也不在郭金花身边。由于害怕他们再次迫害,郭金花只好流离失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