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零一一年开始至今,邬耀广任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院长。海珠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官以前主要是邹世发和陈澎,目前邹世发已到广州市中级法院。海珠区法院组建了几个合议庭,专门迫害法轮功,成员包括:刑庭庭长周征远、刑庭副庭长刘颖、审委会专职委员邓玉林、法官贾存锦、王洁、陈荫亭。对法轮功学员的勒索罚款由执行局执行,执行局长是邵山,负责的法官是邝毅恒。
二零一六年以来,该法院对30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庭审,对17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法院还对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经济迫害,对老年法轮功学员长期关押,对被迫害致命危的法轮功学员仍不批准取保。
邹世发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案例: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黄潜,两位律师为黄潜做辩护,认为黄潜的信仰和行为完全合法。过程中,黄潜一直用手捂腰,并向法官表示腰疼厉害需要休息,黄潜当庭曝光说,自己的腰痛是在天河看守所遭到酷刑虐待、穿针戴镣长达五十八天造成的腰损伤。审理该案的法官邹世发枉法裁判,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黄潜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七年六月,黄潜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
湖南衡阳法轮功学员、设计师牛奔于二零一七年年底遭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诬判并勒索罚款五千元。牛奔被非法关押在监狱期间,海珠区法院将牛奔仅有的2177.71元银行存款全部非法扣划,并非法向牛奔发出限制消费令,将牛奔归入限制人员名单。海珠区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粤0105执1637号显示,在牛奔还在被非法关押时,海珠区法院向相关银行、车管所、房管局等部门发出财产情况查询,调查牛奔的财产情况。扣划了牛奔全部的银行存款,在没有发现牛奔有其它财产时,向牛奔发出限制消费令。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法轮功学员黄潜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海珠区法院审判长邹世发,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员陈心敏。庭审时,黄潜要求解开手铐、脚镣,但只解开了手铐。庭审时,邹世发法官匆匆读完判决书后,草草收场,黄潜也当即提出上诉。
法轮功学员郑景贤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海珠区法院审判长邹世发,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员陈心敏。郑景贤坚信自己无罪,提出上诉。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非法对曾浩进行开庭,律师指出:本案没有受害人,所有指控的证据都是非法的,曾浩无罪。相关责任人海珠区法院法官:邹世发,助理法官:李瀚翔
广州市法轮功学员谢宇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款八千元。海珠区法院审判长邹世发,审判员陈澎,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员朱俊祺。谢宇提出上诉。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下午,在法轮功学员李常兴被迫害得健康出现严重问题、无法保持站立、不能来到法庭的情况下,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通过视频非法宣判,将李常兴诬判四年,勒索罚款一万元。海珠区法院法官邹世发,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员陈心敏。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强迫法轮功学员、大学教师曾浩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一个月后,曾浩被诬判三年半。
湖南益阳青年法轮功学员谢宇,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诬判两年,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冤狱期满,因谢宇坚定修炼不妥协,被从海珠区看守所直接劫入广州市洗脑班。
法轮功学员李常兴医生,今年五十九岁,江西省万载县人,二零零九年,李常兴被迫流离失所,来到广州行医,担任二天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广东康之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坐堂医生。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下午,在李常兴被迫害得健康出现严重问题、无法保持站立、不能来到法庭的情况下,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通过视频非法宣判,将李常兴诬判四年。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在没有通知到律师、没有律师和家人出现的情况下,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曾浩非法宣判,曾浩被诬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曾浩当庭表示要上诉。海珠区法院审判长邹世发,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员叶唯伟(公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