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初的一天,于桂艳和三名法轮功学员梁金花、胡启芝、李红去县「六一零办公室」,要告诉他们大法怎么好。刚进「六一零」(当时的县委)大门口,她们就被新起派出所所长曲爱华给截住,拉到新起派出所。警察曹辉问她:你看没看电视?中央那新闻?她说看了。曹辉说:看了你不知道法轮功被定×教了吗?她说不承认,她说法轮功是好的,按真善忍做好人。他说你这个老不要脸的,在「六一零」和派出所把你名都勾了(意思没给她列黑名单),你还脦瑟出来找。在派出所把她们扣押了一天。晚上八点多,两名警察(李宏和曹辉),把于桂艳和梁金花、李红三名大法弟子送进勃利县拘留所(胡启芝是由县「六一零」让元明派出所拉走送到拘留所的),甚么手续也没有。第二天警察李宏和另一名警察来到拘留所给她们补拘留手续,以「扰乱社会治安罪」被拘留,没有写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