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重闰身后留有八十岁老父、一个出生刚三个月的女婴及没有工作的妻子。
根据费的家属观察,费重闰的遗体在不同部位显现多处创伤:嘴角青肿,并且有鲜血流过的痕迹;门牙掉落两颗,折断一颗;左太阳穴有一后书名号形伤口,伤口有凝结了的血;右太阳穴往上一寸处有一直径约1.5公分的肉向下凹的圆形伤痕(没有破皮);背部左肩下有长形红色刮伤;双手肘关节有擦伤;双膝有灰尘。也就是说费重闰生前身体的前后左右都被伤及。
费的家人还看到费重闰的阴部有伤痕及青紫。费重闰的家人与店主洪应交涉过程中,洪应与警方都一口咬定“是自己摔倒致死的”。费重闰遗体显现的创伤,前、后、左、右都有,尤其以嘴(前)、太阳穴(左)为重,如果没有外力,岂能在重伤门牙的同时在左侧留下如此创口?
十月二十一日,经所谓的“调解小组”,也就是由这些年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九江县公安、政法、法院等单位组成小组进行“调解”之后,九江县公安局、政法委,将他们称是店主洪应的二万元“赔偿金”,各持1万交付费重闰家人。
十月二十二日由九江市、九江县的四名法医及某医院两名医生对费重闰的遗体进行解剖。
但是,由省检察院负责尸检的尸检报告迟迟未见公布,家属到检察院要尸检报告,检察院的人说只有持公安局的介绍信才给。费的家属回到九江县,要求公安局写介绍信,遭到拒绝,并被威胁告之:“若追究下去那两万元赔偿金可能也得退回来。”费的家人不得不就此闭口,费重闰的死亡案也就此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