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丁艳红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不写保证书,被送入木兰县木兰镇洗脑班迫害,被勒索罚款3000元钱。
二零零一年六月,丁艳红在通河县向世人发大法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到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劳教一年。在通河县看守所关押时遭到打骂,强制戴36斤重的脚镣子19天。在万家劳教所遭受迫害期间,被强制灌食7个月之久,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放回家后身体一直处于病态。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中共恶党“十六大”前夕,恶警将丁艳红从家中再次绑架到看守所关押,在九天绝食抵制迫害时,被强制灌食。
二零零五年六月六日上午9点30分,木兰县国保科刘静波、副科长王志华等又到丁艳红家进行非法骚扰,强行拿走了师父法像和大法书籍,又一次将丁艳红绑架到公安局。王志华和刘静波等在威逼恐吓后,不顾丁艳红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未办理任何手续便将其押送到木兰县第二看守所关押。丁艳红绝食抗议,三天后,国保科干警王志华和刘静波通知家属接人,又不顾丁艳红家庭困苦,勒索家属300元钱后,才将身体虚弱的丁艳红放回。
由于木兰县610、公安局、派出所和社区街道恶党人员经常到家里骚扰、恐吓,使丁艳红身体和心理受到了伤害,身体越来越弱,于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三日含冤离开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