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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各位文艺界同胞 |
【明慧网2003年4月5日】 各位文艺界同胞, 我们是海外华侨,最近听闻国内即将播放诋毁法轮功的电视连续剧,我们认为有责任向不明真相的同胞澄清事实,揭露谎言。并真诚奉劝利用文化手段曾经和正在参与制造及传播诬蔑法轮功的材料的人员,不要再助纣为虐,充当江泽民犯罪集团的文化打手了。 法轮大法自1992年在全国范围内洪传以来,教人向善,学炼者按照真善忍法理修炼,令数千万中国百姓道德回升、身心受益。在近几年中,法轮大法更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洪传,在60多个国家获得了近千项褒奖。 但是,从1999年7-20开始,独裁者江泽民出于妒忌,利用手中的权力,严重践踏宪法和法律,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国家经济资源,开始了全面的对法轮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迫害。江××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国家媒体,大肆诬蔑法轮功及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江××集团一手导演的“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从放慢的镜头中看:刘春玲是被现场的武警用重物打死的,而不是被烧死的。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2001年8月向联合国提交的“天安门自焚”的报告中公布:“我们从录像片中得出结论,天安门自焚是中国(江××)政府一手导演的。我们备有这个录像片的拷贝,以供派发。”另外,中央电视台还编造了所谓的“1400例”、“傅怡彬杀人案”等嫁祸法轮功。 江××流氓集团一方面用媒体造假,欺骗不明真相的中国同胞,煽动仇恨。另一方面,利用警察、军队、监狱、劳教所、洗脑中心、精神病院等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江××下达密令,对法轮功学员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算自杀”。为了达到迫害法轮功的目的,江××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了各级“610”犯罪组织,凌驾宪法、法律以及人权公约之上,肆意非法绑架、劫持、追捕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20以来的三年中,通过民间途径能够详细核实的已有647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时有发生。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高达1600人,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数千人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在江××在中国制造并推行国家恐怖主义的过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被打死打伤、妻离子散、居无定所、流离失所,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与洗脑。 近四年来,江××集团继承了纳粹宣传部长戈倍尔的“谎言重复千遍万遍,就成为真理。”的强盗逻辑,通过严密控制的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给全体中国人民洗脑,在文化、科技、教育、外交等领域欺骗了无数中国百姓,例如进行全国范围的所谓“揭批”,“百万大签名”等文革式的政治迫害。江××把中国国民经济的四分之一用于迫害法轮功,出版了大量各种类型的诋毁法轮功的煽动仇恨的宣传品,诸如书籍、各类小册子、VCD光盘、宣传画。至少制作了两部诽谤法轮功的电影,并在全国范围内并播出,长达24集的诽谤法轮功的电视连续剧正欲在全国范围内播出。 这部由司法部出品的电视连续剧歪曲事实,蓄意诋毁法轮大法和修炼人。国内媒体《人民日报》称:该剧剧组人员“深入到基层,走进一个个劳教所……”事实是,据曾被非法关押在团河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证实:该剧组人员确实曾到过北京大兴团河劳教所,他们在多功能厅、东楼北操场、舞台厅场、医务室以及新楼前拍各种活动。但是这种移花接木、颠倒黑白、弄虚作假的丑行到底能骗得了几个人呢?许多劳教犯人都议论说:“为什么不拍拍电人、熬夜、灌食的场面?” 下面让我们看看,劳教所的警察,和所谓的“帮教人员”,是怎样对待这里的法轮功学员的。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和法律机构备案的团河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和不法人员的违法、基本犯罪事实。 北京团河劳教所自1999年以来追随江××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残酷的折磨和洗脑。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两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7,18),多名法轮功学员致精神失常(见案例23,25,27),致残(见案例10),其中包括虐杀一名八个月大的婴儿和他的母亲(案例18)。为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团河劳教所采取的多种惨无人道的肉体和精神摧残,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高压电棍电击、长时间剥夺睡眠、强迫曝晒、冷冻、军蹲、灌食、毒打、强迫体罚、跑步、捆绑在硬床板上等,精神摧残包括强迫写放弃修炼的“保证”,长期强制灌输诋毁法轮功的宣传,侮辱修炼人的信仰及人格,24小时非法监视,逼迫离婚,利用背叛信仰的人迫害法轮功学员,株连家属等。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包括清华大学毕业的爱尔兰留学生、协和医院的研究员、年过七旬的退休高干、民主党派人士以及普通市民、农民等。 案例1: 案例17: 案例18: 案例10: 案例23: 案例25: 案例27: 大量的事实表明,文艺界一些“紧跟形势”的人在歪曲事实,搞出的所谓作品中那些劳教警察“春风化雨”,事实上是在掩盖与美化现实中的“腥风血雨”。这部电视剧实质是文艺界的无耻小人在为江××打压法轮功无辜修炼群众充当文化打手。 但是,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目前,美国联邦法院就江××犯有“群体灭绝罪”提出的起诉正在审理中,在瑞士等多国也将起诉江××的罪行。现在,海外的法轮功学员通过收集到的大量人证、物证,将向所有政府和国家元首寄送有关江××诉讼案的材料。同时,在海外,成立了“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其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该组织的追查范围包括,利用媒体,宣传机构制造谎言,诬蔑法轮大法的文化打手。 目前,全世界所有文明国家都在谴责这场血腥的迫害。如实反映事实,为百姓服务,抑恶扬善是文艺工作者的天职,文艺工作者的艺术生命是建立在群众的信任和职业道德之上的。如果在当权者颠倒黑白,迫害法轮功的时候,不能够清醒的认识这场迫害的实质,为了眼前利益,欺骗人民,并干出助纣为虐的事,实际上是在为滥杀无辜的刽子手唱赞歌,这样做不但会毁了自己的艺术生涯,而且也是法律和天理所不容的。 许多为图私利,用文艺演出的方式攻击法轮大法的文化界恶人,已经遭到恶报。仅举两例:沈阳市辽中县辽河艺术团,自以为聪明,紧随形势,下乡演丑剧,攻击法轮功,结果造成演员李赤在演出进入高潮时,突发脑溢血,于2001年4月6日不治而死。(详情见《辽宁老年报》2001年4月17日第三版。)2001年5月,河南省开封县豫剧团编造了一部诽谤大法、诬蔑法轮功创始人的河南豫剧,并由开封市豫剧团和开封县豫剧团两家分别在河南各地演出,并计划去北京上演。现该豫剧团团长刘志旺已住院。剧团成员在演出后,出现了身体难受,喉咙痛等反应。须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02年5月,作为对迫害法轮功具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前中宣部长的丁关根,成为第五位被以酷刑罪和集体屠杀罪在美国被起诉的中共高官。代理该案的泰瑞-马什律师说:“对那些旨在误导公众舆论以支持(江××)政府对法轮功的迫害、肆意歪曲法轮功的教导、对法轮功创始人和学员进行诽谤的恶毒宣传、捏造谎言负有直接责任。” 历史已经告诉我们,任何人包括当权者都要为自己犯下的罪恶承担。文化大革命中,权极一时、摇舌鼓噪的文字打手姚文元,最终也没有逃脱历史的惩罚和人民的公审。 我们再次敬告文艺界工作者,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及无辜修炼群众,认同真善忍会给您带来美好的未来。 海外法轮功修炼者 |
成文:2003年04月04日 发稿:2003年04月05日 更新:2004年01月26日 19:2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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