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茂玉是山西省检察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明慧网“山西太原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曝光: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的十八年间,太原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拘禁至少五百七十七人次,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二十二人;致残五人;致精神失常四人;非法判刑至少八十八人次;遭劳教迫害至少八十人次;遭洗脑班迫害至少一百二十三人次;勒索钱财至少十三万元;非法抢夺现金及财物价值至少二十七万元。
周茂玉作为山西省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参与了对山西省及太原市法轮功学员的非法逮捕、起诉和判刑。检察机关本应对公安机关对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侦查、审查,法院的非法审判,监狱、看守所、劳教所等机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实行监督,相反,检察院与公安、法院、监狱、看守所等机构狼狈为奸,互为利用共同迫害法轮功学员,制造冤假错案,把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送入监狱。
劳教制度废除后,非法判刑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手段,甚至七、八十岁高龄的老人也被非法判重刑投入监狱。
据不完全统计,周茂玉任职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至少有19 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入狱。赵存贵被判刑三年半,在新康监狱被迫害致死,多名法轮功学员因依法向两高控告元凶江泽民,被非法判刑。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二零一三年,韩来青四年,葛春玲五年;二零一四年,刘柏莲三年半,李爱莲三年半,季国珍四年,冀德莲三年,七十四岁;二零一五年,刘拉拉三年,七十六岁,任素云三年,李金兰四年半; 二零一六年,夏忆林四年,李锡福三年,边平鸽七年,法庭非法罚金10000 元;任小青三年,罚金5000 元;李金兰四年半,罚金10000 元;李桂璞三年,罚款五千元,七十多岁;赵存贵三年半;赵素梅、王自琴、杨素贤刑期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