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零一六年十月迄今担任河南省许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任许昌市魏都区委书记、许昌市副市长等职),积极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助纣为虐用暴力迫害、打压法轮功学员。
仅举几例许昌市政法委书记赵振宏对法轮功学员所犯下的罪行;
河南省禹州市法轮功学员徐遂江、卢松林,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在长葛市境内(与禹州市搭界)讲真相时,遭长葛市后河镇派出所绑架,目前又遭长葛市公安非法批捕。河南许昌县灵井乡湾鲁村四组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鲁顺民,只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向身边百姓讲述法轮功真相,告诉人们法轮功教人向善、却遭中共诽谤迫害的真相,曾经两次遭中共非法判刑,陷冤狱十二年(第一次八年,第二次四年)。
许昌市政法委、“六一零”于十二月七日在许昌市市委邪党校办洗脑班,还准备在十二月十四日办二期,主要迫害诉江的公职法轮功学员。河南许昌市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张翠兰(五十七岁)、李秋菊(五十五岁)女士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下午,在东城区邓庄乡岗王村讲真相时遭人构陷,被许昌东城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榆林拘留所。十三天后,东城区公安分局办案警察任伟涛以她们俩曾被非法劳教过,将她们俩又劫持到许昌市看守所, 七月十日被魏都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上述罪恶,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振宏负有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