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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耀新

简介:
彭耀新
(Peng,Yaoxin), 男 , 56岁 ,

广东省梅州市政法委书记,一九六二年五月出生,广东兴宁人。

彭耀新二零零三年之后担任梅江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梅州市委秘书长;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后任梅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彭耀新任职梅州市政法委书记期间,长期胁迫梅州市公检法部门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致使众多的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被迫承受了来自官方一系列不公正对待,遭肆意骚扰、非法抓捕、非法拘留、非法判刑等。

法轮功学员陈清芳、涂晴光就是在彭耀新任梅州市政法委书记期间遭诬判的。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上午,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对陈清芳和涂晴光进行非法庭审,未当庭宣布结果。之后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冤判陈清芳三年六个月、涂晴光四年六个月。

陈清芳女士,年近五十岁,原籍四川,嫁入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早晨,家住梅州城区的陈清芳出去逛批发市场,在途经梅江区城北镇地段时,给卖猪肉的店老板送了一张小卡片,即遭到梅江区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警察绑架和非法审讯,后被劫持到梅江区月梅拘留所非法拘留了近半个月。三月三十一日下午,陈清芳被劫持到梅江区(芹洋)看守所非法关押。

涂晴光,男,五十多岁,原籍广东梅州市大埔县,是梅城东郊法轮功学员,因坚持法轮功信仰,坚持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曾多次遭绑架关押。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上午,涂晴光在梅江区东郊派出所附近的客家公园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东郊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抄家,被抢走部份法轮大法书籍。后来,涂晴光被劫持到梅江区(芹洋)看守所非法关押。

恶报结果:
死亡(自杀)

恶报描述:
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上午,广东省梅州市政法委书记彭耀新自缢身亡。彭耀新以自缢的方式了结了自己的生命,却无法抹去其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罪恶。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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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省梅州市政法委书记彭耀新自缢身亡

所在单位:

梅州市政法委梅州市政法委
【梅州市委政法委】
常务副书记兼梅州市 “610办公室”主任(2017年2月后起任):李庆明
【梅州市“610办公室】
副主任(2014年5月起任):刘远辉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11日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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