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博秋,男,一九五八年八月生人,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从干安县人大法制办主任(正科)职位上调入干安县法院任副院长、审委会委员,一直到落马。从公开的消息看,他分管过立案、刑事审判、执行、法警等工作。
法院与公安、检察院及610邪恶组织互相勾结,对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加重迫害。其中,有两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后,被迫害致死。
田博秋因此造下了巨大罪业,受到了天理报应被查。其部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事实如下: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警察绑架了干安县法轮功学员杨宝森、宋生,并撬门抢走了打印机、电脑、法轮功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二零零九年三月份,干安县法院不通知家属,偷偷非法开庭判决,诬判杨宝森十年,诬判宋生十二年。宋生因不放弃大法修炼,曾在二零零二年被干安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这是第二次遭到法院诬判。
二零零九年五月六日,杨宝森、宋生二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公主岭监狱迫害。杨宝森和宋生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和被劫持到监狱期间均受到各种惨无人道的酷刑迫害。杨宝森被用凉水浇透,在外边受冻,冻昏再灌酒。杨宝森长期遭酷刑折磨,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被迫害的奄奄一息的杨宝森才被获准保外就医,四月七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一岁。
二零零九年夏,干安县法轮功学员张景重因不放弃大法修炼,在锄地时被警察绑架,遭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被劫持到吉林监狱后遭到酷刑迫害。二零一一年一月六日,张景重被迫害致死,终年五十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