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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秀敏


孙秀敏

简介:
孙秀敏
(Sun,Xiumin), 女 , 37岁 ,

山东省冠县610办公室干事。综合治理科科长兼会计。

迫害法轮功第四集中营 :在冠县党校西侧办公楼北边一处透气的大房子里,负责迫害的是县政法委书记李柏林和“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任广民,帮凶有:赵文奎(冠县直机关党委书记)、刘怀臣(县政法委副书记)、黄贤用(县政法委副书记)、蒋凤英(冠县妇联主任)、杨华林(冠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刘瑾(冠县综治办副主任)、张隆军(冠县文明办副主任)、吕兰芝(冠县党校副校长)、李武彪(冠县党校副校长)、吴绍华(孔繁英秘书)、孙秀敏(冠县广电局工作人员)、靖军(冠县计生委工作人员)、马文昌(冠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赵龙(冠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等。

孙秀敏,原冠县广电局一名普通职工,曾练过法轮功,为了表白自己不信法轮功,迫害大法弟子更甚于他人,为此成为610办公室副主任和副校长。多行不义必遭报,二零零四年她的丈夫(37岁)死于车祸。

二零零二年冠县县委、政府“表彰”的邪恶迫害大法弟子的“先进个人”名单:

李金福      检察院监所监察科科员
马建国      斜店乡乡长
耿增军      定寨乡乡长
卢振龙      辛集乡党委副书记
汪新民      甘官屯乡党委副书记
吕金章      兰沃乡党委副书记
曹汝勇      冠城镇综治办副主任
孙秀敏      县610办公室干事
姚智民      供销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梁云山      电业公司副经
孟庆华      教委副主任
陈月芝      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科副科长
李汉青      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许刚       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李银汉      党校教师
记“三等功”恶警
王勇       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陈勇       公安局刑警大队中队长
杨育鹏      公安局干事
岳希获      公安局干事
林洪军      公安局贾镇派出所所长
张建鹏      公安局贾镇派出所干警

恶报结果:
祸及亲人(亲人死亡)

恶报描述:
孙秀敏,祖籍南陶镇张查村,原是冠县广电局一名普通职工,曾练过法轮功,为了表白自己与法轮功脱离关系,迫害法轮功学员更甚于他人,为此,她成为当地“六一零”办公室副头目。她迫害好人,殃及家人。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八日晚,她的丈夫王书刚骑摩托车回家时,在路上发生车祸当场死亡,可怜她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她的妹妹孙秀君是法轮功学员,劝她赶快清醒别再助恶为虐了,她却执迷不悟,仍给恶党卖命。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孙秀敏 0635-5266267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冠县“六一零”十一年罪行录(二)
山东冠县「六一零」十一年罪行录(一)
山东冠县邪党“六一零”十年罪恶
山东冠县610恶徒恶行录
山东冠县610、公安局恶警的犯罪记录:酷刑、强奸、勒索

所在单位:

冠县“六一零”冠县“六一零”
目:王勇,兼冠县公安局副局长,阳谷县李台镇王申楼人,主要迫害法轮功学员。在洪玉振、韩金芳的大力提携下,2010年4月被任命为冠县委“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原六一零办公室头目:任广民,二零一零年五月调任冠县文化局长,手机13706355998,办公室:0635-6156009。
副头目:石学增,手机13563555067,办公室:0635-5237610。
副头目:王高潮,手机13562009126,办公室:0635-5235373。
副头目:高翔,手机13506355152,办公室:0635-5237610。
办公室值班主任:孙秀敏,手机13969595562,办公室:0635-5237610。
所谓“法制学校”校长(610洗脑班):马文昌,手机13969554451,办公室:0635-5237610。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5年5月9日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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