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7月20日至2000年7月,吴党生任湖北省化工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2000年8月至2006年12月,任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同时兼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在其任职期间,为了捞“政绩”往上爬,积极配合应城市610、应城市国保大队,指使双环公司610、双环公司保卫处、公司所辖新集派出所及公司各单位,用非法抄家、非法监视、非法拘禁、非法拘留、非法罚款、强制洗脑、非法开除公职、制作假材料劳教和判刑、克扣工资(最多达一万多元)、克扣退休金、克扣企业改制时转换身份的钱、绑架、强制交巨额担保金(最多达一万元)、阻止法轮功学员上访等手段卖力迫害法轮功。他是湖北双环科技股份公司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和策划人之一,使湖北双环科技股份公司在当地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单位之一。吴党生因迫害法轮功遭了恶报,他于2009年10月因受贿被湖北省荆州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20万。
一、骚扰迫害:吴党生指使新集派出所及公司各单位用频繁打电话、监控电话、逼迫写不炼功的保证书、逼迫交大法书、便衣跟踪、警察上门问话和监视、逼迫写认识等手段骚扰法轮功学员,闹得法轮功学员及家人不得安宁。双环公司至少19名法轮功学员频繁受到骚扰。
以下仅举几例:
2000年至2003年,大法弟子刘新英的电话经常受到监控。新集派出所的何忠平、黄国英及应城市政保科科长聂么山等人经常到她家中骚扰。
2001年5月底的一天,新集派出所的何忠平为了搞清楚刘新英的字迹,就指使刘新英所在的分公司书记涂秋平故意考她的安全。她不从就走了。何忠平指使涂秋平去追赶刘新英,刘新英跑的上气不接下气才摆脱他们。何忠平不死心,把警车停到她家门口守候半天,想劫持她未成。何忠平不死心,又派了一个胖小伙子跟踪了刘新英一个星期。
“十六大”时,新集派出所何忠平强行要刘新英交身份证,以控制她的人身自由。何忠平还指使刘新英的丈夫和邻居监视她的行动,外出要她丈夫跟着。
何忠平多次打电话骚扰张静玉,并取消张静玉的责任工程师资格,将张静玉的工资降低。
二、非法拘留、劳教、判刑、开除公职
经吴党生之手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13人次:张静玉(2次)、雷艳霞、向洪新(2次)、滕银发、黄红英(体检不合格未成)、陈青枝、熊继伟(2次)、刘新英(体检不合格未成)、杜足英(体检不合格未成)、詹利平(体检不合格未成)
詹利平非法劳教未成,但仍然在看守所超期关押4个多月,被双环公司非法扣押了一年的退休工资,至今未给。
杜足英劳教未成之后,被何忠平劫持到精神病院迫害一个多月。
刘新英劳教未成之后,被非法关押了40天,被双环公司非法扣了三个多月的工资,共四千多元。一级工资(每月一百多元)未加。
张静玉、向洪新、滕银发、陈青枝、熊继伟五人被非法劳教后又被非法开除公职。
经吴党生之手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熊继伟(4年)和王平(7年)。
以下仅举几例:
1999年9月30日,何忠平在派出所逼向洪新表态不炼法轮功,向洪新不从,何忠平将向洪新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生活费二百元。
1999年11月1日法轮功学员熊继伟在天安门广场炼功,被应城市新集派出所警察何忠平、刘强、陈靖,应城市公安局程俊杰、徐国华,职工医院院长程定超等人从北京劫持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随后被劫持到孝感劳教所非法劳教1年半。
2000年元月下旬大法弟子刘新英到北京上访刚回到家,就被新集派出所指导员何忠平等恶警绑架到新集派出所非法审问并劫持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月。刘新英被非法关押期间,何忠平要她丈夫逼她放弃修炼,否则就离婚。何忠平向她丈夫勒索“担保金”五千元,“差旅费”两千两百元,其中两百块钱连便条都没打。看守所勒索“生活费”六百三十元。工资被双环公司非法扣发一千多元。
2000年7月9日下午,何忠平将应城市法轮功学员张静绑架到新集派出所非法“提审”,当晚将张静玉送往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
2000年7月19日,向洪新到派出所询问同修被绑架一事,被周涛、何忠平等人非法抄家、非法拘留并被非法劳教1年,应城市政保科杨应威和双环公司的经警等人把向洪新送到孝感劳教所迫害。
2000年12月28日,陈青枝进京上访,何忠平指使新集派出所警察黄国英等人将她从北京劫持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何忠平和应城市政保科(现为国保大队)科长聂么山编造假材料,将她非法劳教一年。
2001年11月3日熊继伟正在上班,被新集派出所何忠平、李房修绑架到双环宾馆刑讯逼供,随后被劫持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多月,被勒索“保证金”1500元(至今未退)。
2001年11月11日,何忠平带了两个年轻的打手将正在上班的刘新英绑架到双环宾馆一楼北边的房子里刑讯逼供,伙同政保科恶警周涛骂她,用手打她的脸,把她的嘴巴打的鲜血直流。何忠平和周涛等人把门和窗户关上,不准她哭不准她喊叫,然后将刘新英戴上手铐,劫持到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2001年11月11日晚上8点多钟,又把张静玉绑架到双环招待所一楼非法提审,张静玉不配合,就把张吊铐在窗子上,不停的一边问一边用衣架打张的嘴、头、腿、手,张的嘴被打得流血,手被打紫了,从晚上8点多一直吊铐到凌晨(大约吊铐5个小时左右)。第二天把张静玉送往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释放时,何忠平强迫张静玉的哥哥交2000元押金。
2002年7月20日凌晨,熊继伟的妻子在讲真相时被应城市东马坊派出所绑架并非法拘留,当天上午熊继伟到东马坊派出所去要人,被东马坊派出所非法扣留,当天下午,新集派出所的何忠平、黄国英、肖海波不分青红皂白就将熊继伟非法关押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迫害6天。
2002年10月25日上午,熊继伟被何忠平指使的警察绑架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拘留并于当天被非法宣判四年。熊继伟绝食反迫害18天,在他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新集派出所的何忠平、肖海波和国保大队队长聂么山等几个警察将他劫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四年。
三、洗脑和精神病院迫害
在吴党生任职期间,双环公司被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和应城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10人次:熊小德、向洪新、黄红英、张静玉(3次)、陈青枝、熊继伟、杨文明、黄继刚。
每送一人到洗脑班,双环公司都要出钱和人力给洗脑班。公司每送一名法轮功学员到湖北省洗脑班至少要出6千元钱和两个人到洗脑班去包夹法轮功学员。
以下仅举几例:
2001年,法轮功学员杜足英因坚持炼法轮功被何忠平非法关押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7月,新集派出所恶警何忠平、刘强把她绑架到孝感市精神病院迫害一个月。杜足英受到强迫吃药、电击等迫害。
2002年3月18日上午八点,双环学校校长周市立和何忠平以解决工作为由将陈青枝骗到学校,然后将她绑架到新集派出所。当日下午,何忠平和黄国英开车把陈青枝劫持到位于武汉的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洗脑班)迫害。陈青枝绝食六天,生命垂危时,由何忠平和张庆权(副校长)接回。回家后,何忠平、肖海波三天两头的来捶陈青枝的门,骚扰她和家人的生活,恐吓她不得将洗脑班里的事情传出去。
2002年4月11日上午,将张静玉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28天。
2002年11月9日下午新集派出所张三平等人将张静玉绑架到短港洗脑班迫害16天,遭到强迫灌食。
2002年11月9日下午2点左右,大法弟子黄红英被新集派出所何忠平等人在上班的地方绑架到应城市短港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黄红英绝食绝水反迫害,遭到强迫灌食,灌了5-6次都插不进去管子,他们还不罢休,还要继续灌。
2003年2月18日上午,新集派出所来人将张静玉绑架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30天,因张绝食绝水,将张静玉绑在凳子上,用开口销将张的嘴张开,用勺子压住喉咙,让张难受又吞不下去。
2006年7月24日熊继伟四年非法刑期已满,应被无条件释放,但双环公司610的徐劲流、新集派出所副所长许自斌及国保的警察等于7月24日6点之前将熊继伟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洗脑班继续迫害。
四、非法抄家和绑架
双环公司所辖的新集派出所警察多次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和绑架法轮功学员。新集派出所的何忠平多次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派出所,然后从学员身上抢走钥匙,在法轮功学员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或直接破门入室抢劫。以下仅举4个例子:
2001年11月某日,何忠平将陈青枝绑架到双环宾馆,从她身上抢走钥匙,带人到他家中准备抄家,遭到家人的抵制,抄家未成。
2001年11月11日,张静玉被新集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双环宾馆刑讯逼供,何忠平从她身上抢走钥匙,到她单位办公室非法查抄,抢走法轮功书籍若干。
2003年7月8日,陈青枝被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何忠平从她身上抢走钥匙,指使手下人到他家中准备抄家,遭到家人的抵制,抢走几个沙发坐垫。
自2005年5月,该公司又开始利用改制之机,进一步迫害大法弟子,尤其是利用解除工作对该公司大法弟子进行“经济上截断”。
2006年2月24日近日,该公司正在大力搞“保先”活动,希望双环公司的大法弟子加大力度讲真相,救度被蒙蔽的世人。双环公司董事长、邪党委书记吴党生、总经理万年春、邪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雷帆、办公室主任周波以及该公司的其它高管人员都是此次迫害大法弟子的直接责任人。
2008年7月2日暑假期间,何忠平带人闯入法轮功学员陈青枝家中。当时陈青枝家中没人,恶警们用工具将门打开,将家中的一台计算机及其它物品掠走。何忠平当天带人又到陈青枝工作的双环学校非法查抄。
五、经济迫害:双环公司被逼交“担保金”或“保证金”的法轮功学员有:许玉玲(1万)、詹利平(1万)、陈青枝(5千)、向洪新(1万)、熊继伟(1千5百)、张静玉(2千)、刘新英(5千)、许继文(5千)、崔昌玉(5千,后来要回来了)、周新(3千)、熊小德(5千,后来只要回2千)、徐冬华(3千,后来要回来了)、黄红英(3千)总计6万7千5百元。
1999年刚开始迫害的几年,双环公司法轮功学员每次被非法拘留后,都被看守所或拘留所勒索“生活费”。 双环公司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期间的当年年终奖和当月的奖金都被扣,当月只发一百多元的基本生活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回来后,工资都比原来降低。
1999年11月14日,新集派出所何忠平强迫许玉玲交担保金5000元(定期存单),新集派出所陈大荣签名,未盖章。说是如果她上访,就拿这钱当路费把她找回来。
1999年12月双环公司普加两级半,加级前所有被迫害过的法轮功学员(向洪新、滕银发、熊继伟、张静玉、陈青枝、许玉玲)的两级半都没有加。双环公司将向洪新、滕银发、陈青枝被非法开除公职后由固定工贬为大集体工(红双环大集体工),劳务输出到各自原岗位上班,工资待遇比原来低很多,与别人同工不同酬。熊继伟被非法开除公职后由固定工贬为临时工,工资更低。
2000年底,许继文去北京上访未成,被劫持到应城看守所非法关押2个多月,回来上班时,车间主任把她由熟练的分析工贬为离心机操作工,当时她46岁还要去当学徒。
2001年,许继文一共被非法关押七十六天。新集派出所于二月十九日和三月十二日两次共向她丈夫勒索五千元的所谓「担保金」,打了两个白水条,上面写着:「因炼法轮功暂收, 收款人:周崇武」。至今(2014年)十二年过去了,这钱一直没有还给她。应城看守所还向她家人勒索了一千一百八十元的所谓「生活费」。在许继文被非法关押期间,单位只发每月一百二十元的工资,年终奖和月奖都扣没了。车间主任说:「这是上面的指示,双环公司像你们这样炼法轮功被关押过的人都是这样扣的。」实际是受新集派出所何忠平和东马坊「六一零」的指使干的。她去上班时,车间不让她上自己的分析工岗位,却让她当了一个月清扫工。
2004年,张静玉被非法开除公职后由固定工贬为临时工,工资由2千元降为600元,后又变为700元。
2005年国企改制转换身份时,滕银发被少算3万多元,住房补贴少给5000多元,公积金少给7200多元,房改12000元未给,2000年12月12日至2001年12月11日劳教一年的工资2万多元未给;还有他的岗位工资650元,公司却只发给他550元,从2001年12月开始至2006年7月共5年零8个月,少给他6900元;工龄工资从2001年12月到2013年8月少给6114元(每个月少给4元);以上各项累计金额为67214元。
六、名誉迫害:法轮功学员在双环公司的评先、职务升迁、职称评定等都非法被取消。同年,双环公司改制,买断工龄的钱、转换身份的经济补偿金、住房公积金、房改费一分也没有给法轮功学员向洪新、滕银发、熊继伟、张静玉、王平。陈青枝的买断工龄的钱、转换身份的经济补偿金只给了一部分。
2005年7月,双环学校法轮功学员陈青枝被综合教研组评为“先进个人”,双环学校的校长周市立和副校长张庆权以陈青枝炼法轮功为由取消她的“先进个人”荣誉资格。
2007年,全公司普加一级,法轮功学员刘新英因讲真相被非法拘留(2个多月)和劳教(体检不合格未成),双环公司不给她加级。
2009年10月,吴党生因受贿被湖北省荆州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