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继伟,主要履历:二零零二年二月,任吉林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案件执行处副处长;二零零九年二月,任吉林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案件复议审查处处长;二零一一年一月,任吉林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案件执行处处长;二零一六年八月,任蛟河市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院长。
韩继伟任职蛟河市法院院长期间,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韩继伟负领导责任,部份迫害事实如下: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蛟河市法轮功学员刘俊堂与妻子陆泊凤和女儿刘越一家三口因实名诉江,被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八月,被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刘俊堂七年,陆泊凤四年,女儿刘越八年。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中午,蛟河市法河沿村法轮功学员李德宽在蛟河市长安街的出租房内被街道派出所警察绑架,家中九万五千余元现金也被警察抢走。李德宽被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吉林市法轮功学员齐艳惠与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判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