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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百春


方百春

简介:
方百春
(Fang,Baichun), 男 , 60岁 ,

浙江淳安人,原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区长。

方百春在担任抚州市临川区区长、副区长期间(二零一一年六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当地法轮功学员陈永清、赵朋、夏季萍等人遭非法判刑。

担任抚州市崇仁县县委书记期间(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当地法轮功学员王高香被枉判。

方百春是上述两地主政官员,对发生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二零二一年六月,原江西抚州市临川区区长方百春以受贿罪被鹰潭市中级法院判刑七年,处罚金五十万元。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所在单位:

临川区人民政府临川区人民政府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2年8月21日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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